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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録查@《奇案续集》(3/7)

r补充说:「是啊,有一位跟阿丽、国强和我都共同认识的网络朋友,她名叫小倩,原本他都打算来的,但只是她後来临时有事,才赶不切来呢。」

不知道这位小倩是否美nV来呢?我揰x顿足...如果是的话,那我今次就真的「走宝」了…

不过还是算了吧,现在烈日当空,我都无心情多想了。我站在球场上那大钟底的左边,望了一望,说:「不要紧吧!现时是十一时零五分,出发了。」

「应该是十一时正才对!」阿星说。

「是吗?」我没有带手表,只有再望望那大钟,说:「是喎,我一时看错吧了!」这个阿星又是的,真不懂人情世故,竟当面拆破我的不是。

「好的,我们就在十一时正出发,值得纪念一下呢!噢嚎!」Omar叫道。

「我要告诉大家,今天我有一个目标,就是要在六时前完成午膳和登高呢!」阿丽重申着,又记録住起行时间。

「絶对无问题,今天的登高路线不远,絶对可以办到。」Omar道。

一刻,网上世界之朋友人物全然放在眼前,各自形象鲜明,大家兴奋莫名,於是,我们一行人,包括美丽开朗的阿丽、不羁的Omar、斯文,自我又带点忧伤的小良、楞头楞脑的阿星、闷蛋的牧师国强,当然还包括萧洒聪明俊朗的我,便开始这天的行程–一个大家期待且特别的行程。

***

推理一:侍应态度之谜

第一站,我们先走到一间印度餐厅进餐。

在这短短的一句钟里,就发生了三件小事,却令两个人尴尬极了!

阿丽先坐下,我当然找紧机会,摄到她身边的座位。难得有美nV在旁,我当然要表现一下自己,嚷着道:「这儿是我最喜Ai的印度餐厅,为获着名食评机构米芝莲赞许的五星级餐厅。」

「我对各国的饮食文化素有硏究,因为印度菜是为用手吃而做的菜肴,所以我们要用手指拿着来用印度菜,才可品嚐到其最佳的味道。例如在吃面包时,我们得要把面包撕成片状再包裹食物,然後把饭与咖哩混和,那麽,我们品尝到的每一口都别具风味了。」虽然我才是第一次吃印度菜,幸而我平日都有看电视的饮食节目,故装起专家来都可以头头是道;我望着阿丽,又说:「用手指吃印度菜已成为一种文化经历,每个印度菜食客都必经历过。」

「你真是很bAng啊!」阿丽道。

原本以上我所说的都不尽为实,但论夸张程度却不及以下一句。

我轻擦着眉角,轻飘飘的道:「嗯,我对文化、运动、音乐都抱着浓厚兴趣,我觉得一个人最重要是培养品味和品德,生活才有意思…」正所谓「老王卖瓜,自卖自夸」,那时候的我,就是老王的一类人了。

「是吗?看来我都要跟你学一手。」Omar道。

「是啊!是Otto介绍我们到这儿来,我们都得认真的尝尝了。」国强道。

Omar和国强都如斯抬举我,我就当然更不可失威啦!於是,我趁大家聊着的时候,斜视了菜单一下,快速将一些餸菜的名字印入脑中,又立刻背颂道:「这儿最出名的是咖哩牛排、烤J、薯蓉。真的是不可不吃啊!」

我装出一派孰客专家的口吻,於是,大家都依着我的那些所谓意见,点了以上的食品,另外,国强又为我们每人点了一客咖哩饭。一刻儿,满枱的食物就呈在眼前了。

恰巧的,满枱的食物都是re1a辣的,只是唯独国强所点的咖哩饭有点儿凉,我便信口雌h,道:「别怪我老是自夸,我介绍的牛排、烤J及薯蓉都是热鲜鲜的,只是我早知这家的咖哩饭有点逊sE,所以才不介绍你们。果然,这一客饭都果然有点冷了…」

我一边说,一边用双手将烤包撕下,沾上咖喱酱,然後分给阿丽。谁知那个不知好歹的阿星又cHa上咀来:「传统上,人们是以右手抓食印度餐,又切记不可直接在盘中抓取,我们必先将食物摆到自己或客人的餐碗後,才可以手抓食,否则那是很不礼貌的。」阿星一边点出我的不是,一边又作示范:「另外,我们吃烤饼时需以咖哩就饼,切忌用饼沾向咖哩酱。在印度,如果人家用饼直接沾上咖哩酱上,会给别人说成是没有教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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