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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环,玩着透明模式下的躲猫猫游戏。
明聆抬起手腕,刷开训练室的大门,然后立即摘下手环,将其投掷了进去。
接下来,他只要蹭其他人的手环,进入其它建筑物,就可以尝试该办法是否可行,还不算违规了。
明聆站到大门一旁,默默等待,不是他不想去其它地方等,而是除了学生宿舍区的建筑离得近,其余的建筑物之间都离得挺远。
明聆现在没有手环,靠步行还不如靠运气。而且他透过玻璃门,看到了部分训练场地仍在使用中的讯息。
约莫等了二十分钟,当明聆都在琢磨,要不然先找个窗翻进去的时候,一个身材高挑、打扮稍显独特的男人,从玻璃门里走了出来。
明聆双目发亮,也不管自己认不认识,就凑过去喊道:“学长,请等一等,学长!”
幸好,那个人真的停了下来,转身看他。
“是你!”那个人居然用有些惊喜的声音,喊出了这两个字。
明聆立刻如打鸡血般,心头直冒出两个字——有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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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长,可以请你帮我一个忙吗?”明聆跑过去请求道。
来人是黄梦淳,他对明聆观感挺好的,毕竟一开学就接连让他凑了两次热闹。尤其是第二次,秦羽珩吃了这么大一个鳖,谁看不得笑出腹肌啊?
所以,对于明聆的请求,黄梦淳觉得帮一帮也无所谓。
“你说吧。”
“我的手环丢了,进不了宿舍,可以麻烦你收留我一晚吗?”
黄梦淳眯了眯眼,不敢确信地问:“你说的是收留一晚?”
“对。麻烦你了!”
“你不是还得参加狩猎游戏吗?”
“藏在宿舍楼里就行。所以,我可以藏在学长的宿舍里吗?”
明聆在今天下午的时候,就做了决定。如果真的要挨操,那被一个人操,总比被一群人轮奸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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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他就面临这样的抉择,到底是让面前的alpha操,还是让那群参加狩猎游戏且沉浸在愤怒中的alpha操。
答案显而易见。
明聆毫不犹豫地倾身上前,用自己的胸蹭着对方的胳膊道:“学长,我可以用身体付房租哦。”
黄梦淳被他蹭得头发丝都炸起来了,他赶忙退开两步道:“别别别!”
明聆没被他的拒绝吓走。这位放过了,谁知道下一位什么时候出来?他索性改换策略,这次不用胸蹭,只用两个指头轻轻捏住对方的衣袖,求道:“拜托你了,学长!只要你同意,我做什么都可以。”
黄梦淳虽然打扮得痞坏痞坏的,但他这么打扮是有原因的。他本人的性格因为家庭教育的原因,反而是吃软不吃硬,还特别容易心软,喜欢多管闲事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