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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现在我又觉得,这想法离谱的可笑。
剑!
这才是我与沉瑟的相
方式。
都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救了那么多人,放凡间的狗血话本里,早就功德圆满,金光护
,成功渡劫飞升了。
我用力咬牙,听见自己发
的,咯吱咯吱的刺耳
声。自离开凤族的那天起,我们几人的命,就与竹君
密相连。
最终绕成无法梳理的杂
线团。
我的血在他们
上,命也因此延续。
我恍惚想着。
一看到沉瑟脸上的表情,我就无法控制自己
中的怒火。
或者从我救回他的那一刻起,就彻彻底底在我
前消失。也好过用现在这副死样
来见我。
不能行,就用手扣着土,用牙凿着地,一
爬到城门
。
救人的人不能长活,这又算是什么歪理?
凭什么用这
方式怜悯我?
上苍被我无私大义的行为
动,连夜洒下金光。但事实是,我连佛祖都面都没见到,就已经嗝
死透了。
他凭什么可怜我?
但他妈的——
你已经不会疼,也不会痛了。一个死人,还要求那么多
甚。
为何我还是想活着呢?
——这多不公平。
我救沉瑟时,他
负重伤,命悬一线,经脉几乎尽断。只剩下半
气,却还非要死乞白赖地活着。
,比事业和生命长了
。
醒来以后,我拼命
眠自己,对自己
:不要在意,也不要再去想那些虚无缥缈的未来。
没有人会一直记得我。
这样一想,还不若让他重伤不治,直接死在城外,也好过被竹君捡回,拿我的命去换。
在他的注视下,我再度扯开嘴角,
被自己咬得斑驳的猩红
腔内
。“贱人、废
。别一天到晚都白日
梦,净想
吃。”
莫名的愤怒涌上心
,我扯过他的领
,叫他好好盯着我的
睛。沉瑟抬起脸时,与我额
相碰。我见他突然变了脸
,
睫不断颤抖,
密且长。
竹君不
我,在我死后,他定会忘了我。所以我必须剥下我的凤凰骨赠他。
这样才对。
我用心
血救了他们,不是我凤九大
无疆、仁心为怀。而是因为我不想死了都没有人能记得我。
我不想要他忘了我。
所以我用手拎住沉瑟衣领,视线与他保持齐平。指尖泛白颤抖着,一
收缩回拢。在他沉沉的目光下,用腰
带动手臂,又打了他一拳。
“爷早就后悔了——如果能重来,我不会再拿我的心
血救你。”
苟延残
,短的可怜。其实都不长久。
沉瑟被我打倒在地,衣服染上一大团褐
污泥。
只要他们还活着,就不可能忘记我。他们要一辈
记得,是我以命换命,才叫他们存活人世,捡回一条命。
——而不是我凤九。
即使再怎么苟延残
、狼狈不堪,也还是想继续活下去。
我看不惯他,他也看不惯我,我们两个在竹君面前斗个不死不休——
至于沉瑟、
弦、龙凌这些人……
...
他妈的——
剑啊!!!
...
不过一条令人作呕的腥臭毒蛇,就该堕落,与黑暗为伍。
躺在床上,气若游丝的那个人是他。嘴
颤抖,说想要活下去的那个人是他。